(二)新课标对整本书阅读教学的要求 随着新课标提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的教学目标,以及国外阅读思想和阅读方式的引进,
(二)新课标对整本书阅读教学的要求
随着新课标提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的教学目标,以及国外阅读思想和阅读方式的引进,阅读教学不再是选文范围内知识的传授,而是通过处理教科书与原著之间的关系,根据学生的年龄和阅读规律对整本书阅读教学进行指导和规划,建立一个“以整本书为主体”的语文教科书体系,体现教育界对整本书阅读需求的重视。
新课标对整本书阅读思想的贯彻体现在教材编者做出的针对性变更里。其一是名著选文的题材变得丰富多样。原先收录的节选文多为古代典籍,出现了一些儿童文学的作品,如曹文轩的《草房子》适合初中学生年龄阶段的读本,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同时也出现了一部分经学如《诗经》二则、《礼记》二则等。其二是选取自整本书的优秀篇目在稳定中求变化,其中《海国记(节选)》选自沈复的《浮生六记》,《周亚夫军细柳》选自司马迁的《史记·绛侯周勃世家》,使名著节选文有相应的联系,因而符合单元主题的内容因此被收录进教材,扩充学生阅读经典的书目范围。其三是编者对名著导读部分的重视,让学生学会阅读作品的习惯,同时又秉承既尊重原著的本义又注重学生对名著的个性化理解的宗旨,而不是一昧地强调作品的德育意义, 有助于整本书阅读教学的进行。
总体上语文课程标准与整本书阅读教学在不断的教学探索中相辅相成,语文课程标准提供整本书阅读教学发展的方向,而整本书阅读以返璞归真的方式则是确保语文课程标准的不断改革创新。
二、名著节选文阅读教学的现状与问题探究
(一)名著节选文的含义、特点及选编情况
1.名著节选文的含义
名著节选文是教材节选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分于四大选文类型的第五种选文类型。若是对名著节选文的概念进行具体分析,可将其概念拆分为“名著”和“节选文”两个部分来理解。
美国学者莫蒂然.J.阿德勒则是提出判断名著的六条标准 。与此同时学者方忠在《论文学的经典化与中国现代文学史的重构》中给名著下了一个定义:文学经典就是具有丰厚的人生意蕴和永恒的艺术价值,为一代又一代读者反复阅读、欣赏,体现民族审美风尚和美学精神,深具原创性的文学作品。[1]总结而言,名著的含义呈现一条明晰的主脉络,即名著是一类经过时间的考验而经久不衰,沉淀人类智慧并给以人巨大影响力的文学作品。
关于节选文的概念界定:首先《现代汉语词典》对“节选”的解释是“为一定目的从完整的文章或著作中节取部分段落、章节” 。节选文出现的原因正是节选的来源——整篇文章或整本书受限于课文篇幅和学生的接受程度而无法整体呈现。而1990年《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修订本)》关于课文的选编原则规定:“课文的篇幅一般不宜长,根据教学的需要,长篇作品可以采用节选的办法”。因此相对于短文章可以全部选进教材独立成章的情况,节选文则是在长篇文学作品中节选某一章节进行删改而选编入教材,体现选文的教学性质和功能。
如何通过教材的呈现确定这是一篇标准的节选文,以下有两种判断节选文选编的方式:一种是出现在标题或者是题注中明确注明“节选”的课文,一种则是在题注一栏注明“选自.....卷”的课文,还有一种是直接出现在标题上在某部名著后添上“几则”的课文。不同于删改课文在于删改课文相较原著之下只是小范围的改动变迁,而节选文是节取原著的部分呈现。
通过上述展开的“名著节选文”的两个概念拆分过程,笔者可以圈定名著节选文的概念是教材编辑者通过对名著作品的节选或删节后选入语文教材系统的节选文,是“作者”、“语文课程标准”、“编者”三者意识集合的产物,在泛化名著的同时保证选文“文质兼备”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