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问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对迁移人口、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保障理论和实践经验对大学毕业生住房问题研究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我国学界对大学毕业生住房问题关注不久,相关文献也比较有限


1.国外研究现状

由于住房传统观念上的差异,国外的大学生在毕业不久甚至于毕业后相当长时间也不会认为住房是必需品,因此在国外住房问题研究里面几乎不会以高效毕业生作为专门的研究对象,而且发达国家对公民的住房保障措施却己相当完善。

国外主要理论研究:一、人口迁移后安置模式:国外学者对贫民窟问题比较关注,贫民窟的出现也是资本主义国家发展过程中的普遍的现象,是城市里住房状况最为落后的区域。针对这一问题,学者们认为应帮助贫民窟进行人口转移。有代表性的就是特纳的首创模型,并提出移民安置两个阶段学说,即初期可在城市中心出租房临时安置,之后再转移到城市边缘建造的房屋。二、住房供应模式:Christopher Walker认为美国可支付租赁住房的供给者应由开发商、银行、基金会以及其他慈善组织构成,政府的作用是对这些供应者进行监控,并提供财政补贴以及相应的融资计划。三、混合居住模式:Oskar Newman针对流动人口住宅问题,提出了混居模式,政府应该将保障性住房与中产阶级住宅区混合在一起,让不同阶层有交流机会,以避免居住隔离问题。认为这种模式能够改善低收入群体的关系网络、生活环境,社会地位等。

国外具体实践方面:一、以新加坡为典型的政府主导保障性住房。上世纪因为种种原因,新加坡将近一半的居民住在疾病蔓延的棚户区,很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为此,新加坡政府强势主导住房市场,成立建屋发展局,加大公共租赁房的投入,并对贫民区的人口进行迁移安置,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二、以德国为典型的政府适当介入保障性住房。德国重点完善了租房补贴政策、购房税优惠制度、住房存款政策等。德国制定相关法律文件,明确对于低收入家庭,可享受住房补贴,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分别为其房租补贴支付一半费用。对于因种族差异、宗教信仰、生育过多等问题导致的没有住宅的家庭,可以向政府申请提供保障性公共住房。三、以美法为典型的政府低程度介入保障性住房。美国鼓励私人对保障性住宅进行投资,并对这些私人机构给予低息贷款优惠。法国政府间接干预住房市场,主要途径是对廉价住房机构提供长期低利息贷款或者贴息。

2.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术界对住房保障问题研究可以重点归纳为以下四点:

第一,对住房保障政策方面的研究。黄小彪提出就算是住宅市场到了比较成熟的阶段也有失控的可能性,这是需要政府对其干预。谢自强分析我国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的范围、方式和利用率以及相关改革。姚玲珍认构建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是当前我国公共住房政策的理想模式,主要按三个不同的收入阶层实施不同的住房政策。

第二,对经济适用房政策的研究。成思危提出要将经济适用房定性为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且经适房的价格由政府确定;张艳俊则从经济适用房土地管理视角,提出当前的经适房广泛出现的用地问题;赵路兴、浦湛更注重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创新,认为经适房应合理定位,可以作为商品房的补充,其销售不能干扰市场的正常运转。

第三,对廉租房制度的研究。李迎生提出,应尽可能避免出现大规模的廉租房区,不然会演变成“贫民窟”;房秀娟认为,对外地户籍者的住房保障制度,最好采取对其发放住房补贴的方式,配合一定的租金减免;王君、温彦军指出必须限定廉租房供应主体,发掘廉租房来源,并形成相应评价监管体系。

第四,对大学毕业生住房保障的研究。《中国青年研究》在2008年刊登了关于大学毕业生住房问题的系列论文,从社会观念、社会心理以及社会结构等方面探讨了在高房价背景下,城市青年所面对的生存压力。该系列研究也标志着大学毕业生开始作为一个单独的群体,被纳入到学术研究。孔令刚建议把新毕业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并指出政府相关部门应对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进行重新确定,吸引他们在本城市就业、创业,从而促进城市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