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中“之”字的用法分析(2)

(一)作为人称代词的“之” 在古代汉语中,人称代词的“之”字主要用作第三人称,常常作宾语,一般代人、代物、代事情等,所代的对象大都出现会


(一)作为人称代词的“之”

在古代汉语中,人称代词的“之”字主要用作第三人称,常常作宾语,一般代人、代物、代事情等,所代的对象大都出现会在上下文中。可译为“他(她/它)”、“他(她/它)们”,或将所代的对象直接译出。例如:

1.代人的“之”

例子:

① 爱共叔段,欲立之。(左传·隐公元年)

② 媼之送燕后也,持其蹱为之泣,念悲其远也。(战国策·赵策)

③ 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左传·隐公元年)

例①的“之”作动词“立”的宾语,代共叔段,译为“他”。例②“为之泣”的“之”作介词“为”的宾语,代燕后,译为“她”。例③的“之”作“语”和“告”的间接宾语,代颍考叔,译为“他”。

2.代物的“之”

例子:

① 见有虫伏棘根,遽扑之。(促织)

② 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稍使与之戏。(柳宗元·临江之麋)

③ 虎因喜,计之曰:“技止此耳!”(黔驴技穷)

例①的“之”作“扑”的宾语,代蟋蟀,译为“它”。例②的“之”作动词“示”和连词“与”的宾语,代麋鹿,译为“它”。例③的“之”作动词“计”的宾语,代驴,可译为“它”或直接译为“驴”。

3.代事情的“之”

例子:

① 子墨子闻之,起于鲁,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墨子·公输)

② 秦将闻之,为却军五十里。(战国策·赵策)

③ 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论语·季氏)

例①的“之”代公输盘为楚国造云梯,将用它攻打宋国,可译为“这件事”、“这个消息”。例②的“之”指鲁仲连说明了魏国不向秦称帝这件事。例③的“之”指伐颛臾这种做法。

4.作为兼语的“之”

用作兼语,“之”作它前面动词(“闻”、“使”、“教”、“命”一类)的宾语,同时又作它后面动词的主语。可根据上下文译为“他(它)”,或直接译出具体对象。例如:

① 吏护之还乡。(童区寄传)

② 遂散六国之纵(合纵政策),使之四面事秦。(李斯·谏逐客书)

例①的“之”,代区寄,它是护送的宾语,是“还乡”的主语。例②“使之”的“之”,代六国,它是“使”的宾语,是“事”的主语。

“之”作第三人称代词,通常与“其”放在一起讲(“其”用作定语)。如:

下,视其辙,登而望之。(左传·曹刿论战)

“其”字作人称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他(们)的”、“她(们)的”、“它(们)的”,它的作用相当于名词后面加“之”[3]。下面的例子名词加“之”和后面的“其”在意义上相等。

① 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左传·襄公三十二年)

② 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庄子·逍遥游)

这些地方的“之”字,不必译成现代汉语的“的”。“之”前面的名词只能是定语而不是主语。

现代汉语中,人称代词的单数是“我、你、他”,复数是“我们”、“你们”、“他们”。古代汉语中,无论是单数还是复数,人称代词都用同一个词来表示,比如第三人称都用“之、其、彼”表示。人称代词代表单数还是复数,要根据上下文意决定。例如:

①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② 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

③ (赵)括军败,十万之众遂降秦,秦悉阬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④ 齐师伐我。(左传·曹刿论战)

例①的“之”指《诗经》三百篇,可译为单数的“它”。 例②的“之”指远人,可译为“他们”。 例③的“之”指十万之众,译为“他们”。最后一句的“我”,在现代汉语中是第一人称单数,在例句中,根据文意译为“我们(鲁国)”,表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