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性揭示了通过文章表现出来的、作者的审美精神,主要包括了文章的创作思想、情感趋向以及审美境界。其中,审美境界又包含了文章气质、神韵、风骨
体性揭示了通过文章表现出来的、作者的审美精神,主要包括了文章的创作思想、情感趋向以及审美境界。其中,审美境界又包含了文章气质、神韵、风骨三个部分。对于文体而言,虽然只是一个揭示文本形体特征的概念,但是不同的文本形式跟内容是有着不同的审美对象的,也因此就有了不同的审美精神。
古代文论家曾对此做过深入研究,透过文体表现出来的审美对象跟审美精神是不尽相同的,有的可能是观念性的东西,而有些则可能源自于现实生活。例如苏轼的私试策问、国学秋试策问、省试策问、试馆职策问这一类文章,即古代以对答形式考试的一种文体,其审美对象与审美精神则是现实性的,大部分都是以现存的国家政事以及经义为主,进行文章创作。无论是哪种文体,都是一定审美对象以及审美精神所衍生出来的产物,也依赖于一定的审美需要。所以说,现实性的审美需要,依赖于一定的现实审美事物,从而形成各种独特的审美对象;而观念性的审美需要,则生成各种各样的审美精神,审美对象与审美精神的两相结合,也就构成了各种文体的体性。
不同的文体所包含的审美对象不同,其蕴含的审美精神也相应的有所差异。对于不同的审美对象,其文章气质则各有不同,或戏谑、或严肃。
因此,总的来看,苏轼的策论文文体的体性表现主要为,其审美对象具有极强的现实性,是朝廷谈论之政事,用于上书皇帝或者科举取士的内容,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民生等多个方面。在审美精神上,由于苏轼策论文章特定的审美对象,使得文章风格偏向简明实用,而无太多的委婉曲折——即言有尽而意无穷之感。
再来看苏轼的经义文章,这类文体的审美对象则为《尚书》《论语》《孟子》《庄子》《左传》《公羊传》《榖梁传》这些史书。而苏轼的史论文章的审美对象主要为史事人物,其内容上至对于朝代更替的分析,下至对某一历史人物或者是某个历史事件的评论,如史评《汉武帝巫蛊事》一文中的审美对象为汉武帝忌巫蛊一事。这两类文体的审美精神不同于策论文章风格的严肃,而是显得更加有“趣味”,苏轼在这些史书史事以及历史人物的评论中,掺杂了自己的一些观念态度在里面,借古人之语言自身之意,使得他的经义文章和史论文章的审美精神更为曲折而深幽细腻。
最后是苏轼的“说”,这类文章不同于前面三类,其审美对象的范围稍稍较杂,既有观念性的审美对象,如《蜡说》和《尸说》中的审美对象是古代祭祀习俗;也有现实性的审美对象,如《二鱼说》中的审美对象为动物。这种审美偏向让苏轼的“说”这类文章的审美精神更偏向清雅生动。
(二) 苏轼论说文体的体式类型
体式,原本指的是体裁,在这里,主要指的是文体的表达方式。现代文体的表达方式主要分为议论类、叙事类、抒情类、说明类、戏剧类等几种形式,而对于古代的文体表现方式,中国古代文论家也做了类似的区分,主要分成赋、比、兴三种。赋,意为平铺直叙,是排比、铺陈,与现在所说的的排比这种修辞方式相似;比,即为类比、比喻;兴,则是托物起兴,先言他物,而后借助联想,引申出作者所表述的对象、情感以及思想。对赋、比、兴三种文体表现方式的不同选择和组合,也就相对应的构成不同的文体体式。
南朝梁钟嵘在《诗品序》中曾经提及赋比兴这三者的含义及其作用,“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抒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弘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 而宋代的《文章正宗》,则明确地区分了各类文体,将其分成议论、叙事、辞命以及诗赋四种文体,这个就比较接近我们现在对于文体的划分了。明朝《文体明辨序说》也曾谈到不同文体的不同表现方式,徐师曾认为,正体就是正统体制,变体则是流变体制,而别体则为个别体制。因而碑文就是以叙事作为正体,而议论是变体,抒情则是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