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静无为 老子依“道”作本源,依“无为”作处世准则,从而实现老子最高理想境界。“无为”表示“道”的无指向、无目的;“无不为”主要指
(一)清静无为
老子依“道”作本源,依“无为”作处世准则,从而实现老子最高理想境界。“无为”表示“道”的无指向、无目的;“无不为”主要指“道”的包容性和创生性。老子主张清静无为并非无所作为,而是指不违反顺应自然去发展的客观规则。老子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在治理国家和人民上积极提倡“少私寡欲,清静无为”,主张以“自然”来巩固统治、维护秩序,从而实现“无为而无不为”的最终目标。
(二)小国寡民
“国小而民寡”是老子在政治方面提出的最满意的国家意识形态。[2]老子曰:“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车,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局;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有道的政治家不应扩土广民,也不要支持于战争,要让民众慎重对待死亡而不为自己去远征,使民众恢复结绳记事年代的安宁状态,即不纳军粮,不交军衣,不因战火而逃离,不被强权所变易,要使民众顺应自然寿终而不因战争丧生。这是老子对理想社会的一种构想,也许会有学者认为是老子对国家社会的一种幻想,终其一生也无法实现。但老子所倡导的并不是原始的、倒退的、落后的原始社会,而是一种长远的,在历史长河发展中进步的。在顺应自然方面,对复古文化传承的摒弃,是对建设理想社会的向往。老子认为人类的发展同自然的发展互为补充、共同进步,有其共同的稳定健全的社会模式。他指出,统治者要知民心,以民众利益为出发点,遵守其自然规律,才成使国家稳定,长治久安。在小国寡民这一思想里体现了人类社会没有战争与死亡,百姓善良淳朴,民众生活快乐幸福,食物丰裕,人人坚守诚信之美德。这些正是老子思想所传授给我们的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3]
(三)治大国若烹小鲜
“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对于此句的释义,《韩非子解老》篇是这样解释的:在处理国家政务要事之时要像烹食小鲜一般,不仅火候到位,咸淡也要适中,由于太过于鲜嫩,因此不能将其翻来覆去的摆弄,正如治理国家一样。治国上也应顺应无为,若是凡是都抓的很紧,则盗贼猖獗,百姓困苦,君主治国在于贵静守之,不注重法律条文的约束。蒋锡昌也对此作出解释:治国成大事者,应当无为,不能使百姓存伤,正如烹鱼不能捣碎一样,百姓心若,故不能干扰之,这正是“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政治理论的绝妙之处。治国不能扰民。无论是老子还是韩非亦或是蒋锡昌都在向后人阐述老子理论应用于治国的绝妙之处,不要以繁琐的小事干扰百姓,也不要一直变换圣人之决策管理百姓,更不要总对百姓设立规章约束之,而应做到贵静守之,无为而之。[4]做到治国不扰民,扰民不治国,从而实现“我无为而民自化”的理想境界。圣人必应擅用为政之道,关爱百姓,为政不干预百姓,干预百姓便不利于治理国家。从而做到在圣人不扰之的情况下,百姓依然升华的理想境界。
(四)以百姓心为心
百姓是国家兴亡发展的本源,是统治者管理国家应坚守的重要理念。任何国家的根本或是基础都是其统治下的广大百姓,只有百姓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实现稳定进而昌盛。老子曰:“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圣人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有道者应把身边的人教化德“皆孩之”,使他们由“不善”、“不信”皆达至“善”且“信”,进而以“德善”、“德信”的天下慰藉“百姓心”。[5]老子将民心和民意作为圣人治国的前提和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