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户外休闲运动现状及发展对策(4)

(一)户外休闲运动基地或场所运营管理问题 1.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户外休闲运动的发展,运动场所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消费者参与行业发展的重


(一)户外休闲运动基地或场所运营管理问题

1.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户外休闲运动的发展,运动场所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消费者参与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是联系消费者与行业的至关重要的纽带,消费者对户外休闲运动产业的印象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户外休闲运动场所提供的服务。户外休闲运动场所不仅要为消费者提供户外休闲娱乐的场所,更加要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保护,保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消费者创造更加健康、安全的休闲娱乐环境。但是,由于我国户外休闲运动行业仍处在摸索发展的上升期,由于管理和运作的方法尚不完善,户外休闲运动场所的管理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场所基础设施缺乏,安全设施不够、安全负责制度不健全、安全负责人能力不足、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欠缺、救援和安全事故应对能力不足等等。根据中国登山协会登山户外运动事故研讨小组的不完全统计,2017 年共发生289 起事故,活动参与总人数2346 人,事故总人数1007 人,受伤事故107 起,受伤人数121人,无人员伤亡事故141 起。死亡事故35 起,死亡人数41 人,其中群体性死亡事故2 起,死亡7 人,失踪事故7 起(其中一例与死亡事故同例),失踪人数8 人。户外休闲运动场所基础设施欠缺,未能充分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安全,给户外休闲运动的发展带来了隐患,容易引发消费者对行业整体信任的降低,使消费者的户外休闲运动热情受到打击,在户外休闲运动开展的过程中,一些由于户外休闲运动场所安全维护欠缺而产生的意外和事故,给行业发展蒙上了阴影。

2.管理人员素质不够。因为户外运动是一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运动,所以需要参与人员掌握一些专业技能,但是目前的情况是,户外俱乐部或相关团体管理人员观念落后,技术不够,对户外活动的危险性不够了解,对开展活动的地理环境不熟悉,对天气情况不掌握,对突发状况的处理没有经验,也缺乏专业的管理经验和户外知识,无法对户外爱好者进行有用的培训和指导。而在户外休闲运动场所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场所管理的俱乐部和企业资质有限,管理人员能力和意识的不足,在场所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中存在着被动性和滞后性。在进行场所设施的维护过程中,工作人员重视度不高,设施的维护存在拖延和敷衍的情况,运动场所的设施更新不及时,未能充分跟上运动领域发展的步伐,使得户外休闲运动场所发展越来越缓慢,如浙江省内知名的一些户外运动目的地:徽杭古道、七尖、诸暨东白山、临安清凉峰等,对高端用户和长期参与户外休闲运动的吸引力越来越弱,降低了运动场所的服务品质和产品形象,给消费者带来了负面的印象,不利于行业长期稳定向前发展。

3.管理制度欠缺。为了规范户外休闲运动,使户外休闲运动更好的发展,中国登山协会在2011年也及时出台了《中国登山协会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写明:登山户外运动,登山户外运动,包括高山探险、登山类户外运动、攀岩攀冰、群众登山、拓展运动等。但是这部管理办法主要是管理户外俱乐部的,目前国内还没有出台户外运动开展中的相关管理办法,现有的都是各省市自己出台的政策,浙江目前能查到的仅有《丽水市户外运动管理办法》,这明显是无法满足浙江省的户外休闲运动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