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问题披露研究(2)

(三)设立内部审计、加大监管的力度15 七、 结论16 一、绪论 (一) 研究背景 如今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也逐渐成熟。但


(三)设立内部审计、加大监管的力度 15

七、 结论 16

一、绪论

(一) 研究背景

如今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也逐渐成熟。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日益激烈,伴生的负面效应很大的冲击了金融市场,内部控制也愈发重要。

2001年,美国安然公司因为对内部控制缺失的忽视造成严重后果,随之,施乐、世通、美林等部分公司,都经营公司失败,并且还被指控公司舞弊。这些事件强烈的冲击了美国的资本市场。同时,也将公众的目光聚焦在公司的内控上。如,在信息披露方面,企业是否充分并且有效地对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披露?因此,美国国会于2002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促进了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向法律制度方向发展。许多发达市场经济体都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并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引入了相关的指导和管理制度。

近些年,我国也相继发生了一系列有关财务造假的事件,例如,河南双汇瘦肉精事件、光大证券的"乌龙指"、深圳能源被诈骗案,这些无一不体现了我国企业在内部控制中缺乏的有效性和充分性。2017年5月,香港证监会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大力调查后,发现林柯尔、在能源生产、黄金再生和公共财政技术方面,有四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失职,点名给予批评。正是由于这些内控机制的缺失,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有序和稳定性。倘若我们对其不够重视甚至与忽视,那么,将来的某一天,我们的企业或许也会一夜之间轰然崩塌,悲剧也在所难免。正是如此,国内研究学者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开始构建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2011年,我国强制要求企业向公众披露内控信息,以促进内部控制标准体系的有效实施。确保内控信息的实质性、准确性。

固然,我国为了加强对上市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但是,上市企业能否会依照规章规定的内容进行信息披露,以及按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确切信息等诸多潜在问题仍在阻挠我国企业对其内部控制报告披露的发展道路上。对于上市企业来说,如果要进行内控自评的话,一定要注意两点,分别是企业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以及披露。因为正是这两点影响甚至左右着投资者的决策。对于内部控制缺陷方面,我国虽然制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不同的上市公司还是存在着不同的认定标准差异。不仅如此,由于内部控制在一定程度上还与上市公司自身利益相关,导致披露的缺陷信息不够全面,最后,公众质疑企业内部控制报告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二) 研究意义

1、 理论意义

从2006年起至2012年,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从自愿性进入到强制性。例如,我国上市公司起初只需披露三表一注,到现在扩大到需要披露企业的内部控制信息。学术界和监管部门也把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本文以上市公司为分析对象,通过统计分析其年度报告和内控自评,最终得出可能影响其内控披露质量高低的因素。笔者希望通过这次研究,进一步丰富内控缺陷信息披露相关理论,同时也希望对于推动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研究起到积极作用。

2、实践意义

如果一个上市公司拥有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那么,它也必然拥有一个高质量的财务报告。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可以避免企业自己以及外来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决策。因此,有效并且全面的内部控制的披露信息对企业的相关利益者做决策有着重大影响。所以,提高上市公司对自己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管制是迫在眉睫的。